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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60223001
标    题 农业综合大楼停车收费问题
发件IP 1.86.67.*
写信时间 2016年02月28日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农业综合大楼上班的一名工作人员。新年伊始,万物更新,所以新的一年,我们就遇到了新的事情-------当每天我们带着美好心情来上班时,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给自家单位的停车场交费(楼后停车场/每次/每天/现金),虽然费用不多,但感觉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最近这几年来,县城停车越来越难(尤其是十字街周边),停车开始收费本无可厚非,但不分停车场类别全部收费且没有票据,楼后停车场混乱的管理和收费此事本身就为部分人谋取个人利益留下漏洞(就个人利益而讲,当感觉停车场本身就像是自家菜园子时,当然不管什么车只要进我的停车场就要收费)。同时,在农业综合大楼上班人很多,开车的人也不少,我相信大家都会有同样的感觉。上班得先交费!严重挫伤同事们的心。最后,请不要给我答复提倡绿色出行之类,这是我们个人的选择。而且请先告诉我自行车在哪里停,街道上有没有自行车道;公交车能不能到点和准点到;步行太远。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关于《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广场停车收费问题的反映》收悉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县政府办认真调查核实,切实加强农业大楼停车场管理,并就网民关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反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综合大楼干部职工私车数量剧增,现有停车位满足不了干部的停车需要。加之,由于该停车场地处县城中心地带,周围住户私家车大量涌入,导致停车场车满为患,停放无序,垃圾遍地,严重影响了楼内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为此,2012年3月,由农业综合大楼管理所申请,县交警队依据《陕西省机动车辆停车场所管理规定》(陕政办发〔1995〕180号)发放了《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并由县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证》,于同年6月雇佣4名工作人员,实行两班倒负责收取停车费,打扫停车场卫生。根据《陕西省机动车辆停车场所管理规定》,该停车场属二类区,收费标准为每辆小车停放一次收费2元。在具体收费过程中,为照顾楼内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农业大楼管理所对单位公务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干部职工车辆每天收费2元,外来车辆按规定收取。通过规范管理,该停车场环境卫生明显好转,无序停放状况得到改善,特别是个人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现象大幅减少(附近居住的干部职工和其他住户将私家车停放在此处,一停就是数天,导致停车位使用率低下),干部群众对整体服务基本满意。
    对于网友反映的收费没有票据问题,据查,该停车场有正规的停车发票,一方面是一些车主不要发票;另一方面是个别收费员怕麻烦,不主动向车主提供票据。但该停车场实行电脑计费,一车一杆,能够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基本没有漏洞。今后,对收费员不给车主提供发票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也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并积极向我们反映。
    对于网友关于收费有谋取个人利益的质疑,经调查,该停车场每天收取的费用在下班前均如数缴至农业综合大楼管理所财务室,再由财务人员定期上缴县财政收费中心,不存在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对于网友要求减免停车费的意愿,我们将本着规范停车场管理、方便干部群众上班办事的原则,认真研究,逐步予以解决。
    最后,感谢网友对于我们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并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志丹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6年3月3日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16年0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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