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志丹县县城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志政发﹝2017﹞6号)安排,志丹县县城北片西马岔(房屋面积27113㎡,土地面积79.6亩)、棒槌沟(房屋面积12703㎡,土地面积23亩)、菜花沟(房屋面积4861㎡,土地面积14.5亩)区域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已结束,该区域内的房屋、土地已全部被县人民政府依法征收,产权归县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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