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06077897/2017-004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志政办函〔2017〕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现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附件1),且每年2月底前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对于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未报送的镇办、部门单位,请及时报送信息办予以公开。

二、时限要求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前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应的保密审查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以照片或传真的形式报县信息办。联系人:刘安之;联系电话(传真):0911—6625188;QQ:371650199。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遵循《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高效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

(二)注重舆情引导。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做好预判、应急预案;在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防止因信息公开工作造成工作被动。

(三)强化考核问责。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法制办、行政审批办、信息办等部门单位参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要对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对延误工作、内容失实、违反纪律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表

2.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保密审核表  26K]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表  49K]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